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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办发〔2026〕7号
桂林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本局各科(室、组织、中心):
《2026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配合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桂林市统计局2026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桂林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
桂林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印发 |
附件
桂林市统计局2026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修订稿)》(桂统规〔2021〕1 号)和《桂林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市统办发〔2021〕28号)的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随机抽查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部署,2026年桂林市统计局将对全市 5个县(市、区)的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5000万元及以上固投)、规模以上服务业(以下简称规上服务业)企业组织开展随机抽查。通过随机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加强数据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
1.检查是否存在把统计部门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包括将统计部门作为完成地方某些指标总量、增速、位次目标的责任单位(包括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协调单位等)。
2.检查是否存在权力干预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或数值区间填报数据,以工作考核等方式干扰影响下级机构统计人员或调查对象独立填报数据,要求调查对象报送数据必须经过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等。
3.检查是否存在“数据寻租”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为企业争取优惠政策、申报驰名商标、取得各种资格提供证明等。
(二)检查有关企业(项目)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1.企业(项目)的真实合法性。企业(项目)是否真实存在,基本情况是否属实,企业(项目)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行业代码、登记注册类型编码是否准确,是否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一致。
2.企业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企业填报的报表数据是否准确。主要检查5000万元及以上固投项目2026年1-6月本年完成投资指标;规上服务业企业2026年1-6月营业收入指标。
3.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包括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立情况)以及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抽查对象及规则
(一)抽查对象及数量。2026年检查的5个县(市、区)分别为七星区、雁山区、兴安县、龙胜县、荔浦市。市统计局将对以上5个县(市、区)辖区内5000万元及以上固投项目和规上服务业企业进行抽查。其中每个县(市、区)5000万元及以上固投项目各抽取3个,规上服务业企业每个县(市、区)各抽取3家。共抽查企业(项目)30家(个),其中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6家(个)。
(二)抽查规则。采取“双随机”抽查工作方式,即随机选定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检查工作。由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库及检查人员库,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均从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随机抽取。其中,最后一个抽取的县(市、区)为联合“双随机”抽查对象。
四、抽查的组织实施
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在市统计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由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实施,市统计局全体执法证持证人员参加。
(一)确定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部署,从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随机抽取5组执法人员(每组2-3人),组建市统计局随机抽查检查小组,每个小组负责1个县(市、区)。各检查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本局或县(市、区)专业人员配合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二)检查的方式。各检查小组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和《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主要采取问询谈话、集中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核验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
五、时间安排
(一)2026年5月15日前,由服务业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分别提供5个县(市、区)规上服务业企业、5000万元及以上固投项目名单。
(二)2026年5月20日前,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5个县(市、区)规上服务业企业、5000万元及以上固投项目的录入。
(三)2026年5月25日前,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
(四)2026年7月-10月,根据监管平台抽取结果,检查小组分批次前往5个县(市、区)完成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结果经审核后,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予以公布。
(五)2026年12月底前,依照有关规定通报随机抽查结果。
附表: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企业(项目)数量表
附表
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企业(项目)数量表
|
序号 |
地区 |
年度检查单位数量(家/个) | ||
|
合计 |
各专业检查数量(家/个) | |||
|
规上服务业 |
5000万元及以上固投项目 | |||
|
1 |
七星区 |
6 |
3 |
3 |
|
2 |
雁山区 |
6 |
3 |
3 |
|
3 |
兴安县 |
6 |
3 |
3 |
|
4 |
龙胜县 |
6 |
3 |
3 |
|
5 |
荔浦市 |
6 |
3 |
3 |
|
合计 |
30 |
15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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